今日是:
人死后还要继续治疗引热议 医院在推责
来自:转载  2007-5-30 21:44:22
   24日,本报刊出《亡妻火化后还要“继续治疗”》一文后,引起省内各地读者的强烈反响,连日来,记者在追踪采访中听到各种不同的的声音。

    读者:九成认为医院推责

    有102位读者在本报短信平台上发表评论,其中89位读者认为是医院在推脱责任,他们纷纷指责院方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态度和处理方式。手机尾号为8716的读者认为,院方对待患者缺少责任心,希望更多患者及其家属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,敢于在医患纠纷中较真,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手机尾号为9387的读者则谈到,医生开的证明上就有不同的说法,这样的医院太让人丧失就医勇气。还有数十位读者语气激烈,纷纷谴责院方对病人不负责。

    另外,有9位读者认为医院和家属各有责任,手机尾号为1545的读者发来短信:“就因为家属的一时疏忽,也可以说是医院的误导,才导致现在这种情况。假如说当时你要家属签字时把内容告知清楚,我想情况就可能会有改变。”还有4位读者认为发生这样的事件是家属的糊涂应付,不应该签不明就里的字。  

    同行:院方操作程序没错

    开远市另一家医院的一名医生表示,从程序上来说,开远市人民医院没有任何过错,因为患者出院的时候确实是没有死亡。谈到医院为什么不写死亡记录时,这位医生认为,死亡记录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。按照病历要求,死亡的病例必须要有详细的抢救计划、抢救方案。死亡后还要写出死亡原因分析等等一系列的病历材料。在这种情况下,每一个医生都害怕这些麻烦。一般在无办法抢救的情况下,都会要求患者家属办理出院。

    看了本报的报道后,开远市医保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,从程序上说,医院确实没有什么过错。只是,从证明上的“继续治疗”来看,确实让人难以接受。这位人士认为,医生不愿意写死亡的原因,主要还在于不希望医院的死亡率上升。因为相关部门对医院都有一个死亡率的考评指标,因此,为了降低死亡率,医院都会在无法抢救的情况下,动员患者出院。

    市民:该写什么就写什么

    在开远街头,记者随意采访了几位市民,他们都对火化后还要“继续治疗”表示难以理解。一位市民谈到,医院不应该一味地为了降低死亡率,在患者临死的时候动员人家出院,这有点不近情理。人都有一死,抢救无效死亡了,该写什么就写什么,明知道患者已经死亡,还要开什么“继续治疗”,这不是骗人吗?任锐刚(春城晚报)
(编辑:不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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